武定县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工伤保障体系


云南武定县2012年实施就业促进工作中,努力克服不利因素,三措并举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首先大力实施了就业促进工程,创造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创业促就业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通过大力实施“就业援助”计划﹔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上半年,武定县城镇新增就业879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420人。办理“贷免扶补”创业贷款42户217万元,办理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77户885万元。
其次稳步推进社会保险事业,提升保障水平,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6月底,武定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4017人,征收保险费966万元,支出养老金1689万元﹔工伤保险覆盖人数4306人,其中,农民工参保4000人,征收工伤保险费82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207万元﹔生育保险覆盖人数2727人。征缴生育保险费26万元,支出生育保险金25万元﹔失业保险覆盖人数4071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13万元,支出失业保险金2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19237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328.6万元,支出医疗保险金1205万元。
第三是强化维权行政职能,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集体争议、社会保险、工伤赔付、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积极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努力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上半年,接待群眾来访咨询113人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6户,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13户2300份,受理劳动争议13件,结案13件,督促158户建筑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513.8万元,為13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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