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第四次调整


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这是启动运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来,所进行的第四次政策调整。五岔沟镇政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
此次政策调整内容首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6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其中,儿童患血液系统疾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7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而且住院报销比例也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相应的提高了五个百分点;其次是对连续参保缴费满三年的城镇居民住院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又提高五个百分点;再次是在乌兰浩特市各医院住院的患者不必开转院手续,可直接去医院就医,在兴安盟医院、科右前旗医院、乌兰浩特市医院住院的患者,可直接持社会保险卡进行结算。
此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将对城镇居民参保患者的基本医保待遇享受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减轻了参保患者个人的医疗负担,真正温暖了城镇居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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