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籍在鄂州就读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鄂州市放宽城乡在校学生参保条件,凡异地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医保。
据了解,鄂州市城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全市境内所有城乡在校学生,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高中、技校、中专、大学的在校学生均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对象。与往年不同的是,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凡异地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医保。
普通在校学生个人缴费60元。城乡1-2级重度残疾、低保家庭学生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在校学生在学校申报登记,缴纳个人医保费,由学校在每年9月初开学时统一收取,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生保险期从当年的9月1日起到次年8月31日止。
在校学生按一档(新农合)缴费,按二档(城镇居民)标准享受住院、门诊报销、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之和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年度递增:一个参保年度内,缴费不足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3年至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5年及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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