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1427元


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度的职工医保12月1日起开始缴纳,缴费以1427元作为基数。
据悉,十堰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现有17万余人,根据十堰市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实施自然年度缴费,年尾续缴下一年度整年的医保费,缴费基数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2013年的缴费基数为1427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分两种方式,一种按照基数的6.2%缴费,医保卡里没有钱;另外一种按照基数的10%缴费,医保卡里有钱。选择哪种方式缴费遵循自愿原则。
根据1427元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6.2%的缴费,即为1427×12×6.2%,全年医保费约为1000元左右,按照10%的比例缴费,即为1427×12×10%,约为1700元。此外,还有医保大病救助2013年为100元。
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人社大厅,也可在城区建行网点核定费用,缴费在城区27家建行网点完成,核定、缴费时可采取错峰措施,以免长时间等待。
在规定期限内,灵活就业人员须抓紧时间按时缴费,以免错过时间,形成断缴。跨年断缴会对享受医保待遇产生影响,如2012年及以前年度有欠费的,在2013年补缴时,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会有6个月封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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