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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物价局下调部分医保药品价格

2017-03-04 08:00:01 无忧保
记者从佳木斯市物价局了解到,自7月15日起,佳木斯市部分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将作下调,平均下调幅度20%。调整后的药品价格将从7月15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价格的药品包括148个品种375个规格,其中,西药63个品种197个规格,中药85个品种178个规格,单品种规格最大降幅为40%,整体平均降幅为20.53%,降价金额约为2.3亿元。 据介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对相关药品成本、出厂价格等方面开展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省物价局重新制定和调整了部分新进入省医保目录的药品和原省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市物价局要求,佳木斯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同时,佳木斯市还将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价行为,旨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标签:   医保医保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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