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今年62岁的刘彦国是安徽阜阳县滑集镇人,2009年因优秀农民工的身份落户南京。在为成为新南京人高兴的同时,有一个心结一直困扰着刘国彦――没有医保,以后看病怎么办?近日这位在南京打拼了20多年的新南京人高兴地告诉笔者,说自己和老伴已经参加了南京的居民医疗保险了。“看小病、大病都能报销,一年看病费用超过3万元还有额外补贴,这样我们以后就不用担心看不起病了。”
拾遗补缺,将更多像刘彦国这样曾经的医保边缘人纳入医疗保障网,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作为落实民生幸福的重点工程,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作为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家和省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重点,注重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体制机制,着力从制度上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推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目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两个重要文件,明确深化医改要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其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列为五项重点改革之首,着力加以推进。根据国家要求及医疗保险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省先后出台了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开展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市级统筹、二次补偿、付费方式改革等20个文件,促进了医疗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今年9月,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3623.73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2120.15万人,居民医保参保1503.58万人(含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的400.04万人),较2008年底增加785.53万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平均达到95%,比国家目标任务高5个百分点。大学生、农民工以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71.6万人、429.27万人、15.1万人,全面解决了困难破产关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以上,全面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80%以上。城镇未就业妇女生育有了基本保障,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扎实推进三项统筹。一是门诊统筹。全省67个居民医保统筹地区普遍开展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有10个省辖市探索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二是市级统筹。13个省辖市全部制定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五统一”和建立调剂金的要求逐步得到落实。三是城乡统筹。34个统筹地区探索开展了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全省基本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信息网上实时传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全部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已与13个省辖市市区之间实现双向贯通和联网实时结算。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5市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无锡、常州、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6市已实现省辖市之间的双向贯通。常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无锡及大丰、太仓等8个统筹地区与上海实现了异地就医费用互相代为报销。2011年,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人数分别达到25.8万人、5.4万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2010年以来,全省办理跨地区医保关系转移的达到11.56万人次。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费等付费方式,医保基金的保障绩效不断提高。淮安市实施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和镇江实行的按人头付费结算办法得到国务院医改办和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社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实施以支付制度为重点的多项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在医改中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一是要更加注重整体设计、综合规划、统筹协调,发挥保障体系的整体功能。二是要更加注重基本制度的贯通性,实现制度间、区域间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接。三是在待遇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困难人群、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四是要更加注重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基金调剂机制,全面实现市级统筹。五是要更加注重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建立谈判机制,推行定点分级管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和制约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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