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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知识

2017-03-07 08:00:01 无忧保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服务程序: 1、 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单据,向补充医疗保险处申请报销; 2、 查询有基金征集处提供的各种保险参保及缴费信息; 3、 补充医疗处受理验收申报资料,并随机分发给审核人员; 4、 审核人员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逐一审核,出具审核结果并签名; 5、 专人复核后将审核资料录入计算机,核实报销金额并打印单据并签名; 6、 处长或处长授权专人审核费用支付单据并签名; 7、 基金管理处当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需提供资料: 补一、补二、补三报销资料: 1、宜宾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办法〈一〉、〈二〉、〈三〉); 2、出院证明(或出院诊断书); 3、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和住院费用结算收据; 4、费用明细清单(含:乙类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手术申请、审批表等); 5、身份证(本人及代办人)原件及复印件; 补四(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资料: 1、凭门诊定点医院(7家)的原始资料; 2、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收拨记录卡; 3、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处方; 4、门诊药品费用收据; 5、门诊药品费用清单;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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