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过度医疗 需要借助医保制度


自从卫生部门要求降低医疗机构“用药收入比重”后,一些公立医院就提高“设备检查收入比重”,譬如,在一些医院中,一个心血管病人被放7个支架,血管成了 “钢铁长城”。有医生介绍说,“支架放3个以上就失去临床意义,放7个纯粹变成卖支架。”据报道,国产支架出厂价一般为3000元,卖到医院价格涨到1.2万元,进口支架到岸价6000元,用在病人身上就上涨到近2万元。
降低“用药收入比重”的呼声由来已久,目前很多省都为大医院设定了上限,普遍认可的比重是45%。这一硬性的甚至指标性的规定,理论上可以将医院用药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但谁又能料到,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用药收入设限了,设备检查收入又上来了。看来,只要有牟利的空间,过度医疗总能找到出口。
设备检查收入比重上升,带来的也不仅仅是过度医疗现象,更有医疗服务过度依赖设备的现象。可以通过医疗水平、经验进行诊断的疾病,医生偏偏要通过设备检查进行,作为辅助的设备检查成为主要诊断手段,医疗成为流水线作业,医患之间不再有细致的沟通,看病成为体检,医疗资源也大大地浪费。
事实上,设备检查方面,卫生部也早有相关的制约政策。早在2005年,卫生部就出台了《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指导意见》,希望通过价格监管措施,将医院的设备检查治疗限定在不盈利的范围,但从具体实施来看,效果并不明显。毕竟,即便能限定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设备检查的滥用又如何制约?只要大处方、大检查最终都能由患者或者医保机构埋单,医疗机构是很难养成成本意识的,而医疗成本越高,所获得的利润也就水涨船高。
简单控制药品收入比重或者设备检查收入比重,都是徒劳的。要真正遏制过度医疗,只能借助全民医保制度,具体为改革医保付费机制,引入医保机构为第三方监督力量。去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确定北京等40个城市为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城市,改革目标为完善公立医院的收费补偿机制,具体为打破目前的按项目付费机制,结合门诊统筹试点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试点按病种付费,在总额控制、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医保付费将能从严控制医疗成本,遏制过度医疗。
在医保付费机制改革的基础上,还可以对医保机构进行改革,使其成为专业经办机构,而不仅仅是担负常规的行政事务。在医保全民普及以及完善付费机制的基础上,专业的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成为医患之间的桥梁,并以第三方监督者的形式出现,严格监督医疗成本。由于改革后的医疗付费机制可以分类确定各种医疗服务所需的合理成本,配合以医保机构的第三方监督者身份,医疗机构将不再享有医患间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将不得不严格限定医疗成本,主动为患者精打细算。
当然,医疗机构自身的改革也是重点内容。实现管办分离,赋予法人团体身份,医疗机构将有可能真正按照医疗规律运营,从而主动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机制、管理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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