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在昆大学生医保待遇提高


从9月1日起,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保缴费为每年70元,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万元。2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规范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以及筹资标准。
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统一规范提高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执行90%、80%、60%;住院起付线分别执行100元、300元、6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至3万元。
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和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70元。从2013学年起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再缴纳大学生大病补充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2013学年按每人每学年20元标准筹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大学生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个人自负医疗费2000元,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为90%,报销不设封顶线。纳入大病报销的个人的自负费用包括:大学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先自付比例部分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医疗费。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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