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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明确医保转外就诊和异地医疗细则

2017-03-10 08:00:01 无忧保
“谢谢,谢谢!这下清楚了,我这个病到省人民医院诊治,一般门诊检查只需自己先垫付费用,回来后可以报销。”近日,患有高血压的陈大姐在市人社局办事大厅医保窗口咨询后满意而归。10月下旬,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文件,就加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诊和异地医疗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让全市各级医保管理机构和医疗单位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和报销程序,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公平性。 据介绍,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参保人员转外就诊和异地医疗等方面有些事项不够明确、程序不够规范,有时不仅使参保人员感到困惑,也让医保工作人员犯难。此次出台的文件规范和细化了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一是转外就诊的管理,包括转外门诊和转外住院;二是异地急救的管理;三是异地安置、安家人员就医的管理。除普通转外门诊外,均须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医保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避免个别参保人员医疗报销费用过高问题。 目前,我市居民可在20家市统筹地区外的定点医院转外就医,其中省内13家,包括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昌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昌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解放军九四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省外7家,包括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妇产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此外,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我市医保系统已实现对接及联网,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南昌就医能够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将改变过去在南昌就医存在的垫付资金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往返费用负担重等问题,大大方便参保群众。 【推荐】 社会医疗保险查询   住院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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