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东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
据了解,已参保居民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银行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符合财政全额负担保费条件的居民,即日起至12月30日,可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
据介绍,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市级统筹文件规定年度起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此外,新参保(2010至2013年均未缴费)的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为1570元,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为1060元。同时,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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