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调整城镇医保待遇支付标准


近期,山东省邹城市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据悉,此次调整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山东省邹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到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同时,城镇职工居民住院医疗费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都作了相应调整,而且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提高5%,未成年居民比成年居民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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