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5月22日,记者从市儿童福利院获悉,最近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为福利院的46名孤残儿童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些儿童与其他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了医保同等待遇。
近日,市医保局了解到市儿童福利院部分孤残儿童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当即责成东区医保局联系市福利院了解具体情况。东区医保局核实共有46名孤残儿童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收集其基础档案资料,及时为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制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东区医保局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攀枝花市城镇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资料等送到市福利院相关负责人和孤残儿童手中,并详细讲解了城镇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和参保者所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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