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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至20万

2017-03-14 08:00:02 无忧保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的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4万元,这意味着城镇参保职工大病报销的最高限额也会有所提高。 危重病参保职工更得益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大病医保报销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二是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金,职工每年缴费72元办理。保额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32万元,报销比例为90%,即“基本+补充”两项合计,城镇职工每年最高报销额度达48万。而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的16万调整为20万元,将更好地保障危重病参保职工的医疗救治,惠及全市58万参保职工。 利好政策引来叫好声 据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统一按85%比例支付,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统一按90%比例支付;治疗恶性肿瘤的,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按9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按95%比例支付。 “例如,在职职工生病住院,一年花费15万元,按照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统一按85%比例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可报销12.75万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退休人员王先生对于这个政策拍手称好。他说,去年因为脑干出血,他在某三甲医院住院40多天,总医疗费高达53.8万元。幸运的是,根据肇庆市城镇职工实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他通过2012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和大额补充医保二次补偿后,共报销了48万元,切实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希望今年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的同时,大病补充医保部分也跟着涨,我们就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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