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医疗保险工作以“全覆盖”为目标


3月20日,全市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福州市医保中心隆重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2012年医疗保险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医疗保险工作。福州市人社局卢林局长、袁苏欣副局长、市人社局医保处张端仁处长、市医保中心刘登祥主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及各县(市)、马尾区医保中心主任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福州市人社局卢林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2012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浅出地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增强做好医疗保险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稳中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全力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一是巩固参保资源,继续扩大医保覆盖面。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四是强化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定期邀请一些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医生等进行授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福州市人社局袁苏欣副局长在讲话中,通报了2012年我市医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出2012年在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积极探索付费方式改革和先行试点大病保险制度,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袁苏欣副局长要求,2013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要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工作重点,以“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衡量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突出强化“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双稽核,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做到全员参保、足额缴交;巩固城镇居民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参保,重点做好中专、技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并探索建立或优化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方便居民参保。二是进一步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年,探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扎实开展第五轮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招标工作,稳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三是进一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借鉴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全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各种付费方式改革,为参保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四是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制定医保医师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医保医师库和专家库,规范医保医师服务行为;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处理政府规章,以法律形式规划查处行为;借鉴天津等地医保网络监控先进经验,提升医保稽核信息化系统,建立实时监控;制定出台稽核检查相关办法,强化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大力度查处违规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建设为抓手,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会上,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刘登祥主任就2012年“千分制”考核情况进行点评,对2013年医保经办机构在加大力度推进扩面、不断加大稽核力度、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市医保中心苏彩平副主任还详细解读付费方式改革方案有关指标和谈判技巧,傅勤生科长深入分析了2012年各县(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与会人员还就做好2013年医疗保险工作和推进总额控制工作进行热烈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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