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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医保急诊抢救服务指南

2017-03-14 08:00:02 无忧保
合肥市职工医保急诊抢救服务指南 费用结算 一是因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须在住院三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市医保中心。二是跨年度住院费用须于当年12月31日与医院结帐一次。三是在医疗终结一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医用材料证明及条形玛(1000元以上)和医疗费发票等凭证办理结算手续。对材料齐全的8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手续。四是因病重无法在规定时间通报的,须救治医院出具病情证明方可结算;住院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的,患者须凭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方可结算。 领款须知 一是首次领款时需携带以下证件领取银联卡:患者本人领取时可携带身份证直接到指定银行领取银联卡;代领人领取时可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卡。如无患者身份证的,需持患者社保卡和代领人身份证前往医保中心基金管理科开具介绍信,然后持代领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指定银行领卡。二是已办理过银联卡的患者再次领取报销费用时凭卡直接在徽商银行领取。三是领款地址: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安庆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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