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知识


为规范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根据《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柳劳社字〔2009〕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病种进行2012年医保年度门诊慢性病年审工作。现将本次门诊慢性病年审(以下简称“年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医保年度审核的病种范围
老年性骨关节炎、围绝经期综合症、脑血管病、慢性湿疹、消化性溃疡、病毒性肝炎。
2012年7月1日后办理以上病种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不需要年审。
二、年审时间及安排
2012年度年审工作定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5月31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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