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按病种支付医保费用 减轻患者负担


不久前,“急诊女超人”于莺在微博转发的同行短信称,医院出台新规定,给每个医生下达了任务指标:医保病人定额10500元诊治,如果医生有能力用较少的成本治好病,用不完限额,余下的钱就归医院,再奖励到科室、个人。相反,超过限额,医生就要被扣钱。
为何医院会有这样的“潜规则”?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医保支付制度设计缺陷造成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北京等地都推行或部分试点了总额预付制度。它的设计初衷是为了管好医保“救命钱”,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方式是医保部门与试点医院进行协商谈判,根据医院一段时间内的就诊人次、次均接诊费用等因素,测算出这家医院下一年将发生的医保费用总量,对这笔费用定期预拨,包干使用。也就是说,医保预付的钱是有限的,医院必须省着花,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建议按病种支付给医院费用
陈鑫代表认为,总额预付制方式下,费用控制效果好,保证医疗保险费“收支平衡”;但是,在医疗服务补偿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的情况下,总额控制会造成推诿病人、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耗材、服务质量下降等消极状况。这种医保支付方式长期运行的结果,是医疗机构不愿意收治疑难、复杂、重症病人。
现行还有一种医保主要支付方式,就是按人头付费,但同样存在问题:如果不根据个人风险进行调整,低风险人群受欢迎,疑难重症患者被推诿。
对此,陈鑫建议,必须对医保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他认为,按病种付费(DRGs)是比较好的做法,DRGs又称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支付医院多少费用。属于按病种付费的一种。
据了解,目前我国也有少数地方开始试点单病种付费,但单病种有上万种,陈鑫建议,应尽快研究建立中国的 DRGs付费系统;先在部分医院试行,再在全国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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