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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2017-03-16 08:00:02 无忧保
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民政工作会议介绍,今年本市将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2012年,本市生活救助覆盖25.95万人,医疗救助25万人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万人次;新增5000名残疾人集中就业岗位,城镇重残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年4320元调整到516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从1.4:1缩小为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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