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属可办居民医保 居委会可办理


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了。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为让更多的人能够病有所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如今可以和其他市民一样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民医保,需首先在城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直接到所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手续即可。另悉,2013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维持上年不变,成年人180元/年,未成年人30元/年。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并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相关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8万元。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还可以最高享受200元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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