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及对策


如今,各级工会开展的送温暖活动已步入常态化,有些困难职工连续多年得到工会资助,但还是照样困难。究其原因,大多是因患病而引起的。那么,如何解决因病致贫职工的困难呢?山东省文登市总工会结合全市职工的实际情况,于两年前与保险公司合作,为职工搭起了一个互助保险平台,开展了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按照保险规定,每名工会会员在投保期内只需缴纳36元就可享受到一定数额的补充医疗保险赔付,一个互助保险期为一年。这项工作运作两年多来,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但有些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目前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存在的实际问题
开展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虽然是一项一人有难众人帮的好事,但在执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据了解,不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社会群众还不知道市总工会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展了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更不晓得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缴费标准、理赔流程、救助标准等,没有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所以,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享受不到补充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二是理赔门槛较高。目前保险规定,发生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含住院费起付标准),1万元(含)至4万元的,对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照80%的比例报销;发生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含住院费起付标准),4万元(含)至24万元的,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照90%给予报销。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0元;尤其是硬性规定患病职工住院花费必须达到1万元以上(含),即使你参加了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但是住院花费差一毛钱也不能够享受报销的待遇,理赔起付门槛太高,既冷了职工的心,又违背了参加互助保险的初衷。三是保险病种比较单一。目前工会会员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病种只限于单种病种,并且有3个月限制。生病住院期间得了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病的怎么办?四是报销期限要求太短、太死。目前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规定“一个互助期内费用累加必须是因同一种疾病住院,且两次住院之间间隔不超过三个月”,既不符合实际情况,时限要求又太短。五是理赔手续太繁琐。目前工会会员办理理赔手续涉及到银行、主管单位等多个部门,8种资料,理赔手续太烦琐。
完善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及对策
笔者认为,要想把这件好事继续办好,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市总工会要与当地的“两台一报”紧密合作,开辟“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大家谈”专栏,定期宣传工会会员自觉参加互助补充保险得到实惠和体会,增强更多工会会员踊跃参加互助补充保险的意识,达到人人皆知、踊跃参与的目的。二是要进一步降低理赔门槛。为使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保险最大化地惠及广大参保职工,职工们普遍要求将理赔标准降低,由原来的10000元降低到8000元,甚至更低,具体运作过程中,根据互助保险理赔标准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考虑个人投保费由原来的36元适当增加。三是打破保险病种范围。建议只要工会会员参加了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只要年内生病住院就要不分病种,住院费用累加达到标准即可给予理赔。四是要延长报销期限。要取消“一个互助期内费用累加必须是因同一种疾病住院、且两次住院之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时间限制,延长工会会员报销期限,即在一年内生病住院的、(包括两种、甚至三种病种)达到理赔标准的,都要给予报销。五是要简化理赔手续。市总工会在接到工会会员提出的互助理赔申请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应由专人负责,随时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理赔补助金发放到会员手中。六是要增加人手。建立专设机构,增加人员,为工会会员提供周全、细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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