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放医保住院二次补助款 7043名参保人员受益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201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二次补助款5584.14万元,全市有7043名参保人员从中受益。
“我市按年度分别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偿,即‘二次补助’。”市社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自2010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两年发放医保住院医疗费二次补助,有效缓解了大重病住院患者的个人负担。为减少医疗费“垫付”,方便领取补助款,2012年,我市对医保住院二次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仅提高补助标准,还改变发放方式,对2012年下半年补助款实时发放,即参保人员在住院费用结算的同时发放补助款项。
此次补助范围和标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2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5%,补助限额为6万元,其中,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60%,补助限额为7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2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5%,其中,80周岁以上的居民按50%补助,补助限额为4万元。
例如,秦淮区居民朱某因患白血病住院治疗,仅2012年上半年就花费47万余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已支付25万元,8月份,又领取了住院二次补助4万元。南京市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4岁退休职工李某,2012年因脑梗住院,共计医疗费64.48万元,医保基金已支付48.12万元,2012年下半年陆续领取了住院二次补助7万元,减少个人负担10.85%。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职工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6331人,补助款合计4964.33万元;居民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712人,补助款合计619.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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