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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2017-03-21 08:00:02 无忧保
12月8日讯:昨天,有市民询问今年新纳入医保的15种治癌药如何报销等问题。 徐顺聪说,大病保险政策已于今年8月份出台,各县(市)均已出台文件,并统一追溯到2015年1月1日实施,目前各医保经办机构已受理参保人的报销件并逐步办理报销。关于药品在医院刷卡结算问题,目前市人力社保局正开发大病保险药品实时刷卡功能,待完成后,可实时刷卡结算。 按照温州市区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3.26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工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分段报销,即高于起付标准且低于起付标准5倍(含)部分,报销比例为60%;高于起付标准5倍且低于起付标准10倍(含)部分,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起付标准10倍(含)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50%。另外,在降低癌症病人的负担方面,责任医生要本着“因病施治”的原则,为参保人选择治疗必需且疗效明确的药品,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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