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


,《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南府办发〔2016〕29号)已于2016年9月18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广大市民学习、了解、掌握我市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政策和主要精神,本期特对《试行办法》的主要政策作系列解答。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市政府目前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我市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主导,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凡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问: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整合有什么意义?
答:医疗保险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省将此项工作列入了民生保障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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