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地区有哪些 试点时间为期多久-医疗保险政策

2017-04-08 08:00:02 无忧保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地区有哪些?试点时间为期多久?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继商业车险三期试点铺开之后,社保也在今年迎来生育险与医保合并的试点工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将于2017年6月底前,在规定的12个城市开展两险合并试点,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有哪些?   此次试点规定了12个城市,分别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市、四川内江、云南昆明。   试点时间为期多久?   规定地区需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期一年左右。   试点具体内容为何?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两险合并后,待遇有何差异?   此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是简单地将两项保险在制度层面进行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并不会造成参保职工生育待遇降低。生育保险待遇所包含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1] [2] 下一页

标签:   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