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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务院取消中央医保定点资格审批最新消息

2017-05-13 08:00:01 无忧保
国务院取消中央医保定点资格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外发布。今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将由省、市、县相关部门直接审批。 记者发现,以上两项审批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设立的。而民间对于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审批的呼吁也早已出现。去年9月,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就已宣布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行政审批。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 有评论认为,此举将激发市场投资的潜力和活力。今后,中央审批地方实施的规定将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审批权限将进一步扩大。 链接 根据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有7项涉及医疗卫生行业: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3、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4、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 5、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 6、开展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批准 7、医疗机构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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