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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广州新医保政策快报

2017-05-16 08:00:01 无忧保
一、医保年度的改变 1、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为医保年度)。 2、参保人险种转换时,门诊选点的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享受新险种待遇的起始日期,结束时间为新险种的年度结束时间。 二、报销比例的改变 1、基层选点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小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修改为80%。 2、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其他选点医疗机构(二甲、三甲医院—大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修改为55%。 3、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三、统筹限额 1、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然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网传一年才1200元。 四、选点政策 1、2015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2、已于2014居民医保年度内选点的城镇居民参保人,2015年度无需重新选点。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2014居民医保年度内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点“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 4、从2015年4月1日起,新办理选点的参保人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5、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普通门诊就医无需选点。 解读:新的政策对于我们老百姓的参保人是非常划算的,因为统筹比例提高到了80%,说明我们老百姓看病个人支付的费用减少了,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必须注意的是,参保人必须在基层医院选定“小点”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医院的“大点”进行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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