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

2017-05-24 08:00:02 无忧保
【导读】:201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 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是规定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不超过一季度. 跨结算年度2个月,原则上不予结算。 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医…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是规定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不超过一季度. 跨结算年度2个月,原则上不予结算。 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本人或其亲属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合管中心备案,以便核查。转至市外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在外务工的参合农民,因病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由本人或其家属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合管中心申请备案,其发生的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凭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清单、收费收据,到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偿手续,经审核符合补偿条件的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予以补偿。

标签:   医疗医疗报销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