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额度)


【导读】:坊间对因病致贫的恐惧由来已久,国家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在深圳,大病医疗保险开展情况如何?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普通市民能否免于贫病之虞?
国家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对重大疾病给参保人带来的过重医疗负担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新的政策将在全国因地制宜铺开,一时间,大病医保备受热议。
坊间对因病致贫的恐惧由来已久,无数平凡家庭在重大疾病面前似雨中浮萍。在深圳,大病医保开展情况如何?普通市民能否免于贫病之虞?
深圳市社保部门负责人说:“国家指的那些大病,我们早就解决了,甚至远远超过了。”
事实上,大病医保政策在深圳已低调推行多年,深圳市政策比国家政策更“给力”。有社保研究者表示,深圳大病医保的报销额度、保障范围堪称全国最高。
详细梳理政策亦不难发现:不同形式的医保之间待遇相差甚大,农民工在大病门诊方面需要更多关注;大病患者的开销之巨,亦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多辟渠道,提供多元救助。
一、深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①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②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③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2.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3.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
①深圳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
②深圳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
③深圳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
④深圳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4.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①参保人已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0%;
5.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①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②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想要了解深圳基本医疗保险更详细待遇信息,可点击查阅:
2014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报销范围
(二)其他深圳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原住院医疗保险报销额度详细点击查阅:2014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报销
2.原农民工医疗保险报销额度详细点击查阅:2014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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