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渭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的城镇居民慢性病有15种,分别是:原发性高血压、冠心病、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糖尿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失代偿期)、多耐药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白血病。(雷青锋)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