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宜春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2017-05-27 08:00:02 无忧保
宜春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中心城学生转入社区参保缴费2015年度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与2014年相同,但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 据了解,凡是有城镇户口(包括乡镇)的,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参保范围的居民,均可从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到所在社区办理续保缴费手续。对于中断参保或新参保的居民,可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2015年续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与2014年相同。2014年个人缴费成年人每人120元,未成年人每人50元,财政补贴由去年的每人320元增加至360元。享受低保待遇、重度残疾,以及六类参战退役居民个人则不需要缴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15年开始,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学生家长明年需携带户口本和原参保医保折办理转入社区手续。参保至2015年8月31日的学生,可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携带原医保折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此外,2015年宜春市二级医院的统筹报销比例也由原来的75%增加至80%。

标签:   城镇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