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关于社保,医保的新闻是我们大家都比价关注的,当然也是与我们的切身利益分不开的,近日,杭州人社局接连发布了两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通知。接昨天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今天小乙将为各位呈上最新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指南。事实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个人与用人单位来讲,只需两个流程即可,其余事项由医保经办机构完成。
2017年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指南:最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出来了!无忧保小编建议各位妥善将这篇咨询保存在您的手机中,以便不时之需。
1、转出地: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2、转入地: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017年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此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