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近日,关于辽宁省的沈阳大连等五个市级城市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日前,沈阳市医保局公布了沈阳市异地居住人员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的经办流程。同时,沈阳本地经办机构审核备案通过后,即开通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功能,无需到居住地经办机构备案。
辽宁省初步确定沈阳等五市辖区内39家医院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逐步开展海南、天津、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等25省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备案等经办业务同时,也能接收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外省参保人员实现就医直接结算。
沈阳市医保部门通知中明确,该经办流程适用于已办理长期居外手续、异地待遇已经生效并且居住在已开通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的参保职工。全月均可到所属分局业务窗口或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73号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已办理的异地安置手续(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居外申请表);已开通社保功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可分三步走:
1 异地居住人员持上述资料到所属分局业务窗口或沈阳市医保局结算处73号窗口申请办理,并领取《辽宁省沈阳市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参保地经办机构、本人各留一份)。
2 本地经办机构审核备案通过后,即开通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功能,无需到居住地经办机构备案。
3 住院时,持沈阳市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到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结算收据等要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居住人员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沈阳市报销规定的急诊、门诊规定病种等医疗费用需持相关手续到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结算。
以上就是关于辽宁省的沈阳、大连灯五个市级城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消息,这一政策给不少民众带来了方便,现在外出务工人员那么多,不仅仅是辽宁,相信不久后全国各地都将会实现异地就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