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的负担,厦门市医保将降低住院自付比例,提高门诊统筹限额。此外,外来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也会进一步提高。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3月1日起,厦门医保将进一步降低住院自付比例。此外,外来人员门诊医保限额增加一倍,门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限额最高达2000元。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和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16〕925号)。从2017年3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厦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院自付比例下降后,减负的影响对每个参保人来说相当直观。经过专业测算,政策调整后,预计每年将减轻参保人住院医疗费1.2亿元。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外来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17〕12号),今年1月1日起,厦门将提高外来从业人员门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限额,即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一个社保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从原来的200元调整至400元;满6个月不满2年的,从400元调整至800元;满2年及以上的,从1000元调整至2000元。调整后,预计将减轻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约3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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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和改革方案的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厦门市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据厦门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测算,按照这样的比例提高调整以后,全市参保人一年可以少支付1.2亿元。按照原来的政策设计,在起付标准降低一个点以后,“减付”的影响对每个参保人员的影响还是挺直观的,因为这涉及自己现金的支出了,参保人可以少支付很多现金。
看了以上文章后,相信大家对医疗保险报销以及降低住院自付比例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以上就是关于厦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提高,降低住院自付比例的相关消息。此外,自201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外来从业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一个社保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从原来的200元调整至400元;满6个月不满2年的,从400元调整至800元;满2年及以上的,从1000元调整至2000元。据了解,由于外来从业人员相对来讲比较年轻,每年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不是太多,门诊统筹提高到2000元以后,参保满2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基本上就不用支出太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