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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

2017-07-18 08:00:03 无忧保

据小编了解到,医疗保险缴费续保的株洲市城镇居民们,即将又到了正常参保、续保的缴费期。按期缴费的,从次年的1月至12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期缴费的,将延期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下面是株洲市医疗保险缴费的新标准以及办理地点。

参保对象

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

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

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

缴费标准

2015年株洲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90元/人·年;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个人不缴费;

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办理地点

在校学生儿童,主要以学校(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参加居民医保,请家长主动到班主任处咨询,以免漏保或重复缴费;

其他居民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已参保居民续保,直接到市区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缴费即可;

需变更参保信息(含变更首诊医院、低保身份等)的续保人员,须先到原参保社区办理信息变更,再到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缴费续保。

标签:   缴费新标准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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