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首次对省内500多万、占参保职工近一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进行制度性安排。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日前就上述《办法》中的一些要点作了 10月2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首次对省内500多万、占参保职工近一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进行制度性安排。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日前就上述《办法》中的一些要点作了解读。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参保,也可在就业地参保
江苏:农民工省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异地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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