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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

2017-08-31 09:25:57 无忧保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30日从省社保局获悉,来自陵水县的陈先生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成为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首例。

  “谢谢你们!现在方便多了,不用自己垫钱。”30日下午,陈先生的母亲陈阿姨接受电话采访时略显疲惫但仍透着轻松地说。她陪陈先生乘坐昨天下午的飞机回海南,因飞机晚点,回到陵水家中已是深夜12点多。

  陈先生今年8月14日在我省办理转诊手续,赴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就医,8月28日顺利出院。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38424.62元,出院时个人花了13731.18元,其他的费用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就直接报销了。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现在可以‘一单结算’,就是出院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的费用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即时结算,不需要参保人回来后再拿发票等材料到社保局或保险公司报销。”省社保局异地就医结算处负责人介绍说。陈先生这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22606.95元,然后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支付了2086.49元。这些工作在陈先生办理出院手续时即时完成。这标志着我省提前完成人社部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

  我省在全国最早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今年8月份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全国有5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服务,参保人跨省就医不再需要“跑路”报销和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很方便。此前,这项便利主要面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随着技术条件和运行经验的成熟,近期我省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在实现全国所有统筹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医疗保险人群全覆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要“一个不落”。目前,我省已经实现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范围扩大到人社部门管理的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

  跨省异地就医必须必备两个条件,一是持有社会保障卡,二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因病情需要按政策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为方便参保人办理备案手续,省社保局对我省备案程序进行了极大简化。比如,过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手续,要先到居住地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然后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最后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几个章盖下来至少要跑5个地方。现在,前面的环节全部取消,只需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填一张表,就可以登记备案了,做到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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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海南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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