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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2017-10-29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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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张家界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为落实习总书记2016年8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要求,确保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张家界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10月1日零时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4家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改革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意味着今后老百姓在城市公立医院看病总体费用下降20%,但有些费用跌了,有些费用涨了,那么,对老百姓来说,医药费用支出上究竟会产生哪些具体变化?下面,对此次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张家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院有哪些?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永定区妇幼保健院、武陵源区人民医院。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通过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

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自为战,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庭冷落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让群众更好地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切入点是什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切入点是以破除以药补医为核心的医药价格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补偿,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运行补偿机制。

统一政策,分类安排。考虑价格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各城市公立医院的特点,适当兼顾个别医院补偿的不平衡。二级、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拉开10%的差价。

综合配套,同步实施。医药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形成政策合力。保持公立医院人均费用相对稳定,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的医药费用负担。

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以2015年药品合理差价额和医疗服务项目降价额为基数,按基数的80%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总量,其余部分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4家城市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

降低医用耗材加成。凡是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在项目价格之外另行收费;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加成价格为:购进价1000元(含)以下的加收5%;1001-3000元(含)的加收3%;3001元以上的最多加收100元。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其中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10%。

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和民族中医服务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诊查费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5元内,最高技术等级标准控制在每次22元内。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每天15元内。Ⅰ级护理收费标准不超过每天25元。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控制在20%以内(其中放射治疗控制在25%。腹膜透析、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等项目暂不作调整,仍按原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手术项目收费标准的提价幅度不超过30%(为扶持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再加收15%)。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提价幅度不超过20%。中医类项目提价幅度控制在30%以内。床位费偏低的作适当调整,3人间、4人及以上间的收费标准每床日可分别调整为30元、20元。其他已批准按成本定价的床位费标准仍维持不变。检验检测类项目不得提高标准,鼓励根据实际情况降价。

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措施有哪些好处?

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是与取消药品加成、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的,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对群众的好处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额只占取消药品加成额的80%,而20%则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节支增效自我消化,这就意味着每年有20%的药品加成将让利患者。而用来补偿医疗服务价格的80%的部分,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同步跟进,总的来说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负担将明显降低。

二是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破除医院的逐利机制,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使医生回归到治病的角色,解决个别医生“开大药方,开贵药方”问题,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使用药更加合理,降低药品在就医费用中的比例。

三是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和技术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是着眼于建立医院新的运行机制,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医务人员更加注重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

发改部门如何实施价格改革措施的监管?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政策,是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前提下实施的。为此,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后,发改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跟踪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改革后的价格动态;

二是加强医药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借机提高标准乱收费行为;

三是积极研究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做好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和意见收集工作,确保医药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五是做好价格咨询及举报投诉工作。消费者遇有涉及城市公立医院的医疗及药品价格问题,均可以咨询及举报投诉。

全市发改部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8389968

永定区发改局:8596327

武陵源区发改局:5622565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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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革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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