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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我市将取消医药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资格行政审批,全面实行协议管理,完善动态进退机制,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圈“近在眼前”。
之前做法
按照此前的政策,医院和药店要想获得医保定点的资格,必须首先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审批,然后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
社区医院取得定点的几率相对不如“大医院”那么高。感冒、头疼的小毛病,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挺方便,咋办?
现在做法
2016年底,我市出台《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批,改为通过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管理;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通过竞争激励约束机制,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申请条件
近三年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受过卫生计生、药监、物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的零售药店,有完善管理制度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定点。
实施程序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由经办机构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发布通知、申请受理、多方评估、社会公示和协商签约程序进行。签订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向参保人员提供分类服务。
协议签订
市人社局将统筹考虑医药机构服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特色、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参保人员就医意向等因素,与其采取长期(3年)与短期(1年)相结合的方式签订协议。
目前进展
另据了解,截至2016年末,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196家、定点零售药店185家。目前,我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正在审议,待细则出台后,适时进行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申报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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