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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啦,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下缴费注意事项吧!
一 缴费对象
1.有本乡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2.在本乡就读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3.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特别强调:所有参保人员必须是有户籍的!
二 免交人员
1、计生独女户
2、二女结扎户
3、低保、五保户
4、重点优抚对象
5、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
6、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三无人员,主要为孤儿(政策新增加的)
7、农业局扶贫办管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新增加的)
8、卫计局管理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主要为失独家庭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人员(政策新增加的)
三 医保补助对象
女方满45周岁的计生独子户,每人财政给予补助70元,即个人只要缴费80元。
四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
如若参加了职工医保,就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了,如果要参加,必须到县劳动局三楼微机室办理职工停保并开具《参保证明》(受理人在《参保证明》上备注职工医保停保时间并盖章)后,方可持《参保证明》到居委会或者乡镇办理居民参保。
五 缴费标准
村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另多交20元可参加中国人寿补充医保意外险。
六 缴费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止!
七 补缺补漏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
温馨提示
由于征缴时间紧迫,望有看到通知的亲们多多宣传尤其是在外地的乡亲,以免大家错过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最终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万全乡劳动保障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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