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在全市范围建立的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参保对象
为本县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城乡居民: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县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实行预缴制,按年度缴纳。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应以家庭户为单位全员统一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筹资标准
2017年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财政补助4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全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个人缴费部分的54%由省级财政给予资助,考虑我县实际,为减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缴费负担,确保此类人员全员参保,剩余46%由县财政给予资助。
四、提交材料
(一)城乡居民参保需提供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社保卡(没有办理社保卡的需填写社保卡申领表)、非本县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没有办理社保卡的还需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家庭成员中参加了职工医保的或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
(二)享受政府资助的特殊困难人员另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扶贫手册》等相应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缴费方式
(一)农村居住的居民由村委会负责缴费,城镇居住的居民由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缴费,以户为单位统一收缴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统一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并开具河北省统一的收款收据。
(二)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民政、残联、扶贫办提供的花名册,由县财政部门核定后将相应补助资金划入医保基金收入户。
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6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不包括大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取,由家庭(户)共享使用,结余资金可结转。
2、门诊特殊疾病
(1)门诊慢性病
待遇:实行限额管理。成人起付标准为800元,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甲类费用60%,乙类费用55%,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2)门诊大病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癌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脏器移植抗排异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骨髓移植)。学生儿童门诊大病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意外伤害。
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二)住院待遇
无忧保注册用户数突破100万,成为个体社保在线缴纳领域体量最大、功能最全、覆盖最广的平台,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同时也奠定了无忧保中国个体在线社保第一品牌的行业地位。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