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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7-10-31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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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加拜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及在校大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在确定怀孕之日起至生育前一个月的孕妇及其腹中胎儿,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希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又没有缴费能力,怎么办?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引导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凡是属于参保范围内的阿克苏地区的城镇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参保费用再由政府补贴一部分。①低保对象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学生。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要缴多少钱?政府补多少钱?

答:大学生、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纳80元,财政补助420元;享受低保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残疾儿童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助420元;成年人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220元,政府补助420元;享受低保的成年人,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个人缴160元,政府补助420元。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交什么资料?

答: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或居住地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参保。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还还需同时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农民工子女需提供《暂住证》,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或教育部门学习证明。

零岁以上少年儿童及中小学生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零岁以上少年儿童及中小学生可由其家长(监护人)或学校(幼儿园)将参保人户口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学校学籍证明递交到县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哪几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怎样报销的?

答:(1)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实施门诊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给付限额为3万元;

(2)恶性肿瘤,血液病(白血病,再障性贫血),组织器官移植出院后使用的抗排斥免疫调节,肝硬化,肝腹水,重型红斑狼疮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给付限额为1万元;

(3)Ⅰ、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病2级以上(含二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卒中(包括脑梗塞,脑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血管性痴呆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给付限额为2000元。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可享受地区特殊慢性病相关待遇。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按时缴费或中断缴费,不能享受特殊慢性病种的相关待遇;已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本的同时,需进行器官移植和恶性肿瘤患者,可申请办理“阿克苏地区城镇医疗保险组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患者直通车专用证”。“直通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连续缴费可享受相关待遇。特殊慢性病及“直通车”办理手续在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保城镇居民想到地区、省级医疗机构看病,怎么办呢?

答:确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需转往地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需经其指定的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病情稳定进行康复性治疗时,应立即转回其指定的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外地就诊的,参保人员须按照逐级转诊转院的办法就诊住院。否则,其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自理。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病后能报销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个缴费年度报销总额最高累计8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起付线-1万报销70%,1万-2万报销75%,2万-3万报销80%,3万-4万报销85%,4万-8万走大病报7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特殊病门诊医疗费报销吗?

答:有,一个缴费年度内,最高给付限额为100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乡镇级医院50元,县级医院100元,地区级医院300元,省级医院500元。

居民在拜城县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外地打工生病了咋办?

答:提供打工地的单位或者当地社区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住院证明,病历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律要原件),拿回到参保地社保局审批报销。

城镇居民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自付超过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手续,到人保财险公司办理赔付。个人自付在1.8万至4万元的,赔付70%;4万元至8万元的,赔付75%;8万元至15万元的,赔付80%;15万元到30万元,赔付85%,个人自费部分不予报销(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一致)。大病商业补充险在县人保财险公司赔付,需提供主要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审核表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答: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在确定怀孕之日起至生育前一个月内,都可以为其腹中胎儿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含多胞胎),最高给付限额为800元。

根据阿行署办[2016] 209号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缴费期及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阿行署办[2016] 209号《关于调整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地区统一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限时预收缴费,即:当年的1月1日起至11月20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其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例如:2017年缴费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医疗费用报销享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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