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石家庄职工医保政策

2017-11-04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市级统筹、市区(包括正定县,下同)与县(市)分级管理、风险调剂的原则,在保障范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职工基本医保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二)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相结合;

(三)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

(四)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统筹兼顾;

(五)重点保障住院,兼顾门诊医疗;

(六)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二章 实施范围及对象

第四条 本辖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职工基本医保实施范围。代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及经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其它职业介绍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视为用人单位,列入职工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下列保障对象:

(一)本辖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退休和退职人员;

(二)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保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

(三)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四)灵活就业人员;

(五)在我市就业的外国人。

第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辖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形式就业等人员。

第三章 医疗保险登记

第七条 新建用人单位应于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凭相关材料到同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职工的医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基本医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基本医保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八条 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由代办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保登记。县(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新增在职职工,职工退休、死亡、调入或调出本市,应使用网报服务平台,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和终止医保关系手续。

第十条 常驻外地职工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医保登记时,应同时办理常驻外地或异地安置就医登记备案。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第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基本医保费);

(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保费;

(三)基本医保费的滞纳金;

(四)基本医保基金的利息;

(五)财政补贴;

(六)依法纳入基本医保基金的其它资金。

第十二条 职工基本医保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岗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保费。

市区在岗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县(市)在岗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

  无忧保注册用户数突破100万,成为个体社保在线缴纳领域体量最大、功能最全、覆盖最广的平台,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同时也奠定了无忧保中国个体在线社保第一品牌的行业地位。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职工医保政策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