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近日,广西南宁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南宁市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惠民政策,打造“共享医保”。
根据政策,南宁市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已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所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实现家庭共享。
参保职工可通过南宁市人社局官网、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南宁智慧社保”APP等多种途径,对符合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条件的亲属进行授权。只需填写与本人的关系、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3项信息即可绑定,不必提供任何纸质材料,也不用去经办前台。结算时,授权使用人只需在医院结算窗口出示授权人的社保卡,并正确输入密码即可使用,不需授权的参保职工本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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