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0%

2017-12-26 10:01:26 无忧保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自2018年1月1日起,原按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10%。

  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按规定申报的,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60号)执行。记者查询相关通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该用人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核定缴费基数并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申请核定后给予结算。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8日前,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在18日前足额缴纳;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对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对逾期仍未缴纳的,计入社会保险欠缴管理;对欠缴单位依法采取下达限期补缴通知书、开展稽核检查、银行账户查询、申请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强制划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予以追缴。

  外地创业者无法自己缴纳个人社保?离职跳槽者生怕社保断缴无法买房?自由职业者又怕因为没社保孩子上学受影响?这些问题无忧保统统给你解决,只需手机3分钟操作,保你社保不断缴,让你生活有依靠!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职工医保缴费医保缴费费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