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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州医保新政策 持居住证在社区就可参医保

2018-02-15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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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优保网(https://www.shebaoonline.com/)02月21日讯,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20日从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持有福州市居住证的人员,除了就业、就学的按照规定参加医保的之外,可以在社区登记参加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期为每年12月31日前。

  这是福州市医保在全省率先推行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居住证持有人依法参加医保,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将惠及数十万人。

  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来榕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非福州籍户口人员可以办理居住证,而有了居住证,在福州市用人单位合法稳定就业、就学的人员即可参加医保:已在福州市用人单位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学校连续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对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不属于上述就业、就学对象的,按照自愿原则,可在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到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其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居住证持有人,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到居住证登记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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