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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前 将查诚信记录

2018-02-17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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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优保网(https://www.shebaoonline.com/)08月07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市医保局印发了《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即日起,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建立本区域内因违法、违规、违约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医保局备案,以备在开展新增评估工作之前查阅其诚信记录。

  《实施细则》规范了新增医药机构协议经办流程,明确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告知申请所需资料和受理、办结时限。拟纳入协议管理的诊所(含门诊部)、零售药店,从受理申请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经办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现将《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新增医药机构协议经办流程。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要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告知申请所需资料和受理、办结时限。拟纳入协议管理的诊所(含门诊部)、零售药店,从受理申请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经办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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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保医保定点新增医保定点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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