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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消息:来自医保部门的消息:从本月起,本市新增尼妥珠单抗(注射剂10ml:50mg/瓶)、利妥昔单抗(注射剂500mg/50ml/瓶)等17种医保支付后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药品,另外8种药品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调整,14种药品维持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这也就是说,医保参保人员得病用新增和调整的25种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药品可以少掏腰包了。
据悉,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明确,为切实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药费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相关人士表示,这些药大都比较贵,患者大都得的是重病,比如第一批试点品种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就是例子,以往癌症病人使用这些靶向药全部自费,现在癌症病人使用医保规定的这部分靶向药物,部分药费由医保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
但是这些药品适用对象医保部门是有专门规定的,即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该规定所指部分药品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包括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使用部分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统一标准实行个人定额自负,其余部分由相应医保基金支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综合考虑药品价格、药价降幅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并适时调整(首批试点品种的定额自负标准见附件)。个人定额自负部分,先由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定额自负部分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减负范围,也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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