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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低保户标准2016:低保户就业可月补300元?冒领将列入黑名单

2018-02-25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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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低保户标准2016:低保户就业可月补300元 冒领将列入黑名单 8月1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就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进行调整,其中低保户人员就业,每月至少可补100元人,全日制稳定就业人员每月补助300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8月26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局反馈。

    低保户就业每月至少补100元/人

    为激励低保劳动力实现就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莞市内帮扶工作的意见》,制订《低保劳动力就业激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劳动力给予最长2年的就业激励补助。

    其中,在全日制岗位实现稳定就业的低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对在非全日制岗位上实现灵活就业的,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80个小时,每人补助200元/月;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50个小时,每人补助100元/月。

    低保人员以初次享受补助的就业月份起计算,两年内可享受补助。补助期内发现停止就业的,暂停发放就业补助,补助期内重新实现就业的,可继续申请。

    上述补助资金,经村(社区)、镇街(园区)、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核准后,由东莞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将补助款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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