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通俗的说,是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最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达到95%……”日前,县社保局在泉溪镇举办了一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培训会,该镇全体驻村干部、联企干部、各村文书和规上企业会计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根据金华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县于2018年1月起执行新的大病保险政策,新政策实行全市统筹,消除了城乡差别,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公平共享。在征缴方面,设立选缴保费项目,选缴保费每份100元,个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交纳,最多可缴纳3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在待遇方面,连续选缴保费满三年的,连续购买1份的,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60万元;连续购买2份的,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最高可报销80万元;连续购买3份的,0.5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极大程度提高了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据了解,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大病保险的知晓率,我县开展了以“城乡居民医保为你健康保驾护航”为主题的医保民生工程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设立咨询台、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的咨询,面对面解答问题,从而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对大病保险的认识,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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